第54章开工大吉

这时蔚垚视线顺着宇文晟的方向扫过去,或许在普通人耳里听不见什么,但如他这般武艺高强的人,耳力惊人,却察觉到了什么。

他那一双狐狸眼微眯,杀意毕现 “将军……”

宇文晟却转过头,唇畔笑意分毫未减 “无关紧要的事就不必声张了,知道吗?”

蔚垚一怔,心底的狐疑越来越深,他正想探究时,不经意触及到将军幽沉逐渐危险起来的神色时,胸口发紧,心跳一阵加速慌乱,立刻垂下眼。

“属下知道了。”

刚密罗蓄聚于顶的煞冷杀气,这才顷刻散去,化为余寒未褪的风,掠过蔚垚后颈处一阵冰凉之意。

宇文晟近似爱怜轻轻拍着马的头,脸上噙着温暖的笑意,拽着缰绳稳稳地启程。

“将大虫皮鞣制好了,就铺在我大营主座之上。”

“是。”

——

没声了?

等所有人都走了,这一条原本热闹喧嚣的街道变得空荡荡后,郑曲尺才红着一双兔子眼冒出个头来。

刚才咳得够呛,但又害怕声音太大被人发现,捂住嘴险些没被憋厥过去。

看到地上被人洒了一层灰褐混淆的粉尘,这按两卖的调味料在现代卖的还挺贵的,但在这时代,看看这一地给浪费的。

把它们拿来煲烫烤肉难道它不香吗?

她忍住了想趴地上给它扒拉扒拉扫一堆,然后装起来打包回家的冲动。

她走到刚才打斗的地方,动作小心翼翼,一阵寻找,终于寻找到了一根银针。

她没有伸手去碰,因为不确定这上面有没有凃毒。

很细小的一根,也就比男人的腿毛粗上一些,但射入硬石板地面却没有被崩断,反倒没入了半截。

这足以证明其硬度。

她又走到另一边,蹲下来仔细观察,刀落空砍在地面的一道划痕。

这一道很浅,就跟薄细的一面与硬石滑擦而过,这是邺国将士所用的兵器。

另外有一道却很深,它将同样材质的石面砍出了一条缺口,甚至产生了重压的裂纹。

这是公输家的武器,破坏力惊人。

诚然,有九尺大汉本身的力气加成,但它却只是被操控而动的“蜘蛛八足”,所以它更多的是机械的力量。

还有公输即若那一身,她虽然没有彻底弄懂,但通过他拆卸跟安装组合的一套动作,就能明白他那一身不仅仅只是一套防御装置,它还是一套机动性的兵器。

它的每一块“骨骼”,每一个身体接衔部件,或许都可以独立组合,再变成一件崭新的兵器。

一一得一,二二得四,四四得十六……周而复生。

那他……岂不就是直接带着一个移动军器库在身上?!

郑曲尺为这样一个猜测,而感到头皮发麻,血液也一下都涌到了头顶,令那一双浅褐双眸明璨异常。

她当真涨见识了。

或许是她想得太夸张了,但并不表示如果按照这样的思路研究,它会办不到。

她还是第一次真正见识到邺国以外工匠的顶尖机械水平,先前陌野的那个大家伙虽然威力也不小,但却因为外型过于笨重与粗劣,倒没让她有多少诧异跟惊喜。

看来是她低估了其它国家匠造业的水平!

这个叫公输即若的男人,他简直就颠覆了她对这个时代机械的认知,别人还在费力炼制精铁的时候,他已经能够成熟的制钢了,还能够将它们打造成这种便携性极强、又能够造成足够杀伤力的兵器。

也不知道她以后,有没有这个机会,可以跟他好好交流一番……

她相信,她绝对会受益匪浅,也更加了解这个世界的工匠水平。

不过现在,这些大人物的世界还离她太远了,还是专注于解决摆在眼前更现实的事情吧。

她才刚赚到第一桶金,连造个加工厂的资金都凑不齐,人啊还是不能太飘了。

不过,也有足足五十两银子啊。

一想到这个,郑曲尺兴奋得都想原地蹦跳起来了。

她原本为了省钱,是打算到街市上去买些动物皮毛回去,再找人加工鞣制成革,这样虽然麻烦是麻烦一些,但绝对比买成衣更便宜。

但现在嘛,她意外得到了比预计中多几倍的钱,完全可以奢侈一把,直接去成衣铺买做工更精细漂亮的皮大衣了。

她还是去了之前买男装的店铺,跟店里的老板熟头熟脑砍价一番,挑了几件厚衣外套。

然后又再银狐皮交给他,让他接照她的要求做一件围脖,如果还有剩余边角料,就再做一双手套,由于她出手阔绰,一下就带走了一件狐青裘,一件白羔裘,一件交领兔衣,一件羊毛皮褂,老板赚了钱,也一口答应下来。

她问需要多久时间才能够来取货。

他说可以给她加急,别人或许要一个月左右,但她的保证半个月就行了。

郑曲尺一算,半个月后她早就去上工了 “老板,那能送货上门吗?”

“姑娘,如果是福县周围当然可以。”

商定好送货地址之后,郑曲尺谢绝了老板今天也替她送货的好意,完全不顾老板惊讶的神情,自己喜滋滋扛起这一大包袋子荣归故里。

这里面最贵的是那一件狐青裘,虽然只有一领圈的狐毛边,但披在身上扣起领,却能够密不透风,很厚实暖和。

之前看“白熊先生”,哦,就是公输即若就穿了这么一件,她觉得除开身材的问题,柳风眠若也穿这么一身,肯定长身玉立,瑰雅风流。

而更加保暖厚实的白羔裘,则是她挑给兄长的,因为它的设计是两只袖子长短不一,人们一般习惯用右手,右袖短一些,更方便在家做事情。

灰毛兔衣,毛绒绒的又温暖又可爱,就很适合小孩子。

至于她嘛,她马上就要离家去当石匠,做事的人经常动也冷不着,她就打算添置一件羊毛褂在衣服里面,一来不显臃肿,又不耽误干活。

但这几大件衣服一买,她刚装满的荷包又扁了许多。

但她不后悔。

现代人用钱的思维就是钱没了,可以再挣,她虽本性是一个用钱更谨慎的人,但却不能亏了自己跟家里人,她这么努力挣钱,本来就是为了一家人能够幸福的生活。

她现在还记得桑大哥说的那一句——往年不是熬熬就过了?

熬这个字,在百度汉语中,是一种忍耐、跟勉强支持,是一种持续煎熬的状态。

她没本事就算了,既然她做得到,就绝不让他们去“熬”。

当郑曲尺背着一袋新衣服回到家的时候,却意外看到这些天入了夜之后才回来的柳风眠,此刻也在家中。

桑大哥跟柳风眠一向都是话不投机半句多,一个在大厅的饭桌上摘菜,一个在院子的竹亭内站立,幺妹则蹲在花坛边有些忧愁的看着枯萎的花草。

桑大哥一直留意着门口的动静,所以一看到郑曲尺回来,就搁下手头的活,激动起身 “你这一去就一整天,吃了东西没有?还有你背了这么一大包是什么?”

郑曲尺中气十足喊了一声 “哥。”

“二姐!”

幺妹看到她,当即咧开嘴笑得傻呼呼地奔跑过来。

“幺妹。”

宇文晟也转过身来。

“去哪儿了?”

一回来就受到满屋人的迎接关怀,郑曲尺感到了一种真切的归属感,有人在等她,那么不管多晚、再累都想回家。

她开心地将麻包袋放下,再跟他们解释。

“今天是我最幸运的一天,我本来打算去林子里打猎,却没想到……”她自然不能提陌野的事情,于是话语一转,开始编起来 “就捡到了一头被人一箭射穿脑壳的大虫,旁边还有一张被人剥了皮的银狐。”

什么?!

桑大哥惊讶不已,却有些不信 “当真?”

“当然是真的。”郑曲尺信誓旦旦。

宇文晟眸光微闪,想到不久之前收到搜捕队伍传来的消息,陌野今早曾出现在河沟村的山林附近,根据他的行踪轨迹,与现场留下的血迹判断,他曾猎杀过动物裹腹。

倘若郑曲尺所言不假,那十有**她这是捡了陌野的漏。

她说的对,她今日运气的确不错,倘若更早一些,或更晚一些,她不是死在陌野手上,也会被搜捕队伍当成巨鹿国同伙逮捕,受审讯严刑。

他盯注着她余晖下那一张小黑脸,她睫毛染渡了一层金黄色,本就浅褐色的眸子此刻盈着笑,神色欢颀而得意,神气又鲜活。

“然后呢,你的大虫跟银狐皮呢?”他温软出声。

这就是明知故问了。

郑曲尺道 “我拿去卖了,卖了足足有五十两银子,然后就给你们每人买了一件大衣。”

说着,她就弯腰拆出大包,将大衣一件一件拿了出来。

而桑大哥早被“五十两”这个数字给惊傻了。

他在算,五十两等于多少个铜块?

桑大哥没动,倒是桑幺妹什么都不懂,只听到有新衣服穿兴奋地蹦跳到郑曲尺面前。

“二姐,衣、大衣给我。”

“好,张开手,姐给你穿上。”

桑幺妹本来就长得雪致可爱,这一穿上就更加好看了,像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团子似的。

郑曲尺捏了捏她的小脸,赞美道 “我家幺妹真乖。”

“嗯,幺妹乖。”

桑幺妹咯咯地笑着,欢喜地跑开围着花坛转圈圈,两只小手时不时有趣地摸着衣服上舒服又暖和的毛毛。

郑曲尺又取出另一件,给桑大哥比划一下,看长度跟大小合不合适。

“你说,这大虫皮子你卖了整整五十两?”他那表情震惊的,就跟在说这世上还有这种冤大头?

“当真当真。”她肯定点头。

“刚赚了钱,你就买这么多件衣服?你给你自己还有他们买就好了,我穿穿普通的布袄就行,一下买这么多件得多少钱啊。”桑大哥都想说她败家了。

郑曲尺却说 “我算过了,布袄一般穿了二三年就不暖和了,还容易破,可这毛皮大衣却能穿好多年都不坏,你评评哪个更划算?再说,剩下的钱我都好好存着呢,本来十两的皮子硬是卖了五倍价格,给你们买件贵的又怎么了?家里又不是没这条件,再说这买都买了,反正是退不了了,你若不要那就送给隔壁的——”

啪!桑大哥瞪眼轻拍了她脑袋一下 “净胡说。”

他也就是心疼钱,心疼她赚钱不易,五十两虽多,但他们这样穷苦残疾的家庭样样都缺,倘若真花费置办起来,再多钱都有花完的一天。

不过一年到头好不容易得了件新衣服,谁能不高兴。

桑大哥转头也是爱不释手拿过衣服,就去房间试穿了。

等他们都走开了,郑曲尺这才拿出那件狐青裘披在了柳风眠的肩上。

“柳风眠,我给你也买了一件。”

这一件狐青裘披在了柳风眠身上,顿时有了不一样的感觉,披风雪一裳,织山川一卷,他好像跟他们家、跟这个河沟村、甚至整个福县就不是同样一种画风。

凛冽日光,薄凉岁月,而他,如困顿于山村一处的凤,终将栖梧浴火,鲜衣抚棋,逆风执酒,前程绣锦,独拥天地。

她一时浮想联翩,入了神。

却不想柳风眠问道 “你的呢?”

郑曲尺回过神 “我也买了,一人一件,听他们说今年过冬特别冷,我不会让你们冻着的。”

宇文晟不清楚她给自己买了一件什么大衣,但他这一件……于以往的他而言,想必是哪来垫脚都嫌弃粗劣吧。

但他知道,对于郑曲尺而言,却是一件很昂贵的大衣了。

这世人的轻诺寡信是常态,他见过许多,多到都习以为常,甚至觉得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才是正确的。

可郑曲尺一个小小农家女子,她娇小的身躯内,却蕴含着许多大丈夫都缺乏的东西。

她的确做到如她当初所言,他娶她,她负责赚钱养家,养他。

尽她所能,给他最好的。

“你这次出门,打算要去多久?”

闹别扭了几天,他们再次面对面,还是谈回了当初谈崩了的话题。

郑曲尺也不确定他气消了没有,所以将时间说得稍微保守一些 “十天半个月吧,中途只要有假,有时间我都会回家的,我给你买糖。”

宇文晟嘴畔微笑的弧度如同假人一般,始终如一 “不能告诉我,你去哪里?”

“我现在也不知道,反正离福县也不远吧。”这句是实话。

宇文晟垂下眸,被细软眼纱遮掩下瞳仁千仞沟壑,迷宫般复重深幽,语气却轻柔如春风 “郑曲尺,等你这一趟回来,我要告诉你一件重要的事情。”

郑曲尺不知为何,心突突直跳 “哦,什么事?”

这话的套路怎么听着这么熟悉,她之前好像也是这么跟宇文晟说的吧。

然后就在成婚当夜,她要说的这件“重要的事”险些没酿就一场杀妻惨剧。

他笑唇微翘,温柔的看着她 “自然是我的事。”

他的事?

他的什么事?

私事还是公事?正经事还是不正经的事?好事还是坏事?

她被他的话勾起了好奇心,现在就开始受折磨了。

“不能现在就说吗?”

“不能,这个给你。”他手心处握着一样东西,伸出来递到她面前。

郑曲尺摊开手心,接下。

定睛一看,却是一锭碎银。

她见过的银子太少,大概猜测应该不足五两的样子。

但是——这是银子啊,不是乡下人习惯的通用货币铜板!

“这是?”她怔仲地问。

宇文晟随意道 “这是我这个月领到的薪俸。”

“给、给我的?”

“可是少了?”宇文晟倒是可以给她一锭金子当零用,可在这小小的福县,她敢拿去用吗?

“当然不是。”

她只是没想到柳风眠有一天会工资上缴,承认她当一家之主(?)。

这一刻,她看他在落霞光线之中,仿佛发着圣父光芒一般的绝美脸庞。

她恍惚的想着。

原来与封建社会的男子成婚,好像也没有这么糟糕嘛,她夫婿不仅貌美如花,还温柔贤良,甚至还自发工资上交,简直比当代标榜的好男人都有过之而不及。

她握紧银子,想着,柳风眠都做到这种地步了,作为投桃报李,她踮起脚尖,张开双臂抱住了他,一股冷调香气从他身上吸入她鼻腔内。

他的背很结实,她也不敢乱碰,脑袋蓬松绒毛蹭了蹭他下巴。

“柳风眠,你对我好,我记着了,以后我一定会对你更加好的,这钱我不乱用,我存着以后给你治眼睛。”

她开心的跟白捡到银子似的,跟他表完衷心转身就跑到房间里去藏银子了。

而宇文晟却因为她这个猝不及防的举动呆怔了片刻。

他伸手摸向下巴被拂蹭过的位置,那里跟火烧火燎一般滚烫泛红。

而他无法控制的心脏跳动,就跟被人一把扯断了的串珠,当当当的蹦落弹珠横冲直撞,既聒躁又令人心乱如麻。

——

十日之期已到,郑曲尺准备好一切,跑到没人的地方变装成了桑瑄青之后,就来到了县城石匠集合点。

她本以为这一次石匠的招募限于条件的苛刻,招不到多少人来,但当她过来一看,乌央央的人口当真吓了一大跳。

妈呀,怎么来了这么多的人?

这里至少得有百来个石匠吧,一个个高大如山,衣着单薄且肌肉紧实。

那汇聚在一块儿的充满男性荷尔蒙的汗腺熏蒸味道,让站在他们中间的郑曲尺,险些没被这股浓烈的雄性气息给整窒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