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广告分成,非但不亏,反而有望大赚?

在众人面面相觑的沉默中,梦姐终于打破僵局。

叶导,我们频道愿意以每集五十万元的报价,获得《亮剑》的独家电视播放权。

虽然之前的预估价是每集八十万元,但鉴于主角形象与语言风格的特殊性,梦姐主动调低了出价。

林平安面不改色,目光一一扫视在场众人,大约七八秒后,芒果台的胡总编发声了:我出五十五万一集。

六十万!魔都台的刘副台长紧跟着报价。

七十万!中视的江总编站起,考虑着应该适度提高报价,毕竟上层对林平安颇为重视。

此刻,会议室一片寂静,显然,七十万已经触及了各台的报价上限。

就这些?林平安心中略感失落。他虽有所预期,但没想到实际反馈比预想的更为保守,甚至不及样片播放前的初步询价。

可以理解,他们习惯遵循常规,对于《亮剑》这种挑战常规、偏离主流审美路线的作品,能给出这样的报价,已属不易。林平安在心里分析。

《亮剑》与《仙剑》的差异明显,后者以胡戈、杨蜜等青春偶像为主,且语言干净利落,而《亮剑》的主角阵容并非俊男美女,而是李佑斌、张广北、何征军等实力派,剧中还有不少粗犷语言,观众的反应在情理之中。

就在谈判陷入僵局时,高原卫视的徐总编站了起来,提出了新的方案。

叶导,我有个建议!

什么建议?

合作分成!

徐总编提出了不同于传统买断的方案,主张根据广告收益进行分成。

如果《亮剑》独家授权给高原卫视,我们愿意在该剧播出期间,将广告收益的六成,以及未来重播的广告收益六成,都分给你们!

此话一出,众人皆惊。

高原卫视疯了吗?

广告分成模式?

竟然高达六成?

不,他们的处境和我们不同……

林平安接到了来自高原卫士电视台徐总监的电话,对方诚恳地提出了一个新颖的合作模式:叶导,您看这样怎么样?我们采取分成模式,您不需要提前支付任何费用,等到剧集播出后,再根据广告收益按比例分配给您。林平安听得入神,心中快速盘算起来。

徐总监进一步解释:您也知道,虽然高原卫士是我们国内的卫视之一,但在收视率上并不突出。比如晚上八点的黄金时段,一秒广告费大约四千元左右,一集电视剧平均插播广告时间约五分钟,这样算下来,单集广告总收入大约一百二十万。按照六成分成,您能得到大约七十万左右。

林平安听取后,微微点头,心中已有定数。这种分成模式虽然表面看似与直接出售版权的收入相差不大,但实际上大大降低了风险,一旦收视不佳,广告收入减少,他的分成也会相应降低。这种模式,恐怕只有收视率较低的高原卫视才会提出。而对于那些收视率顶尖的电视台,如芒果台、深蓝台、京城台,他们的广告费用每秒可达上万,五分钟的广告收益轻松突破三百万,六成分成就是一百八十万,远超现在的报价,但他们绝不会承担如此高的风险比例。

分成模式……林平安低吟,眼中闪烁着算计的光芒。对于《亮剑》这部拥有坚实观众基础,历经多年仍热度不减的作品,他信心满满,收视率破十几乎是板上钉钉。于是,他欣然接受了这个提议:七成!

徐总监面露难色:叶导,七成实在太高,我们最多只能接受六成五,这是我们的极限。林平安稍作思考,爽快地答应:行,那就六成五。

协议达成,徐总监喜不自胜,这笔交易不仅风险低,还有望带来盈利,他十分满意。林平安更是满心欢喜,六成五的分成对他而言是一笔可观的收入,而且随着《亮剑》在高原卫视的每一次重播,都将持续带来广告分成,简直就是一本万利的买卖。

徐总监满意地签署了合同离开,林平安心情大好,再次宴请剧组成员。然而,当剧组得知是分成合作,且广告费标准并不高时,大家都显得困惑。有人计算,投资超过五千万的《亮剑》,仅靠电视版权似乎难以回收成本,甚至可能亏损。众人对林平安的豪气宴请表示不解,私下议论纷纷。

消息迅速在网络上发酵,诸如《叶导新作遭国内大台冷遇》、《亮剑版权售价低至七十万一集》、《叶导遭遇滑铁卢?》等标题甚嚣尘上,引发网友热议。尽管电视台的评估不完全代表剧集的市场表现,但它们的专业视角往往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一时间,公众对林平安和《亮剑》充满了质疑与担忧。

大家看看,是不是全国的大电视台都不看好叶导的这部《亮剑》?

哎呀,叶导不是被誉为‘鬼才’吗?拍《仙剑》时那叫一个惊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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