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扑街作者.威风堂堂

林觉的职业,是一名光荣的网文作者。

不过虽说是网文作者,但更多时候他更愿意将这职业称为“网文码字工”或者“键盘搬砖侠”。

因为绝大多数网文码字工称呼自己为“作者”,其实就是为了面子上好听,其水平说白了还达不到这种程度。

但不知道是他比较幸运,还是天生就能吃这口饭,总之,林觉在网文行业混得还行。

提起“金毛贝”这个笔名,在其发表作品的“起点中文网”里不说是如雷贯耳,那也起码大小算是个人物。

像是什么“白金作者”、“一帝四皇征文冠军”、“男频十强作者”、“月票第一”、“百万月票”、“千盟逐鹿”、“首订过万”、“破圈之作”之类的荣耀......林觉虽然从来都没有拿过,但对这些玩意还是如数家珍的。

别问为什么没拿过。

问,就是没到时候。

可即便如此......林觉的目标还是成为一名网文大神,然后尽情地享受拖更时被读者爸爸们问候全家的乐趣。

二零二二年三月四日,林觉在这个风雨雷电交织之夜,用手上的分体式键盘打下了一一行文字。

呼......看了看自己写的那本新书内容,林觉靠在电脑桌前深深吸了一口气,脸上的神情多少有些迷茫。

现在的他,正处于刚刚完结了两本小说,正考虑着要怎么展开第三本小说的关键时间段。

身为一名光荣的网络搬砖工,在搬砖之前选择砖块的种类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抉择。

如果选择的种类不对的话,很可能搬半天一无所有,只有你脸上的汗在流,还有你的心在颤抖。

而林觉身为“起点中文网.轻小说区”的作者,前两本小说都是发表在轻小说区内,而且已经积累了一小戳戳的读者,那么第三本照理来说也应该发表在这里才对。

然而,看着如今轻小说区那副内卷到让人头大的样子,又看了看最近新崛起的那些红火轻小说的种类,他就对自己的新书没了什么自信。

毕竟这年头,网络小说的文风和写法越来越倾向于轻松愉快的类型,那种波澜壮阔的史诗网文和升级打怪的热血网文已经不那么吃香了。

对于这种情况,身为老读者和老作者的林觉多少有点惆怅,但他也不是不能理解。

毕竟现在人们的生活节奏这么快,日常工作、学习的压力也大,看看好笑又好玩的轻松类网文放松一下也不失为一种好的选择,没必要在网络上还要担负别的压力。

于是那些动不动就铺垫大背景、严肃宏大世界观的网文已经出现得越来越少了,除了一些有固定读者群的大神作者外,中小作者尝试这么写几乎就是在找死。

然而......林觉现在似乎就是在找死。

刚刚说的那些道理他都懂,但是在下笔的时候,他却依然忍不住会朝着自己喜欢的方向去写,结果就是这小说写得越来越复杂。

为了自己的第三本新书,林觉已经算是绞尽脑汁了,他甚至写了风格、方向完全不同的四份稿子,以供编辑大大审核,其中包括:

玄幻风格的稿子,《诡秘王座》。

仙侠风格的稿子,《大奉修仙传》。

都市风格的稿子,《全球之劫》。

轻小说风格的稿子,《我的大小姐不可能这么可爱》。

四份稿子,四种内容,差不多可以说是蕴含了如今网文流行的几乎所有趋势。

只不过当林觉将这些初稿交给自己的编辑老大时,得到的回复却是“你这女角色写得能不能灵活一点?能不能不要把这么多笔墨用在描写背景或者铺垫伏笔上”。

描写背景或者铺垫伏笔......的确,现在的读者大多不喜欢看这个,而且绝大多数作者在这方面写得也不咋好,让人没有观看的**,这点林觉当然懂。

但懂得归懂得,就像讲伟光正的大道理人人都能说上一大堆,可自己的生活却依然是一团乱麻那样。

懂不代表能够做好,动脑和动嘴永远比动手容易。

这时,那边的编辑大大又发信息来劝说道:

“现在流行的是轻松日常的恋爱文,不要给读者什么压力,总之把美少女放出来,再装模作样地谈一场酸酸甜甜的恋爱,时不时发点刀子,这写法即简单来钱又快,怎么就不参考一下呢?”

“可.......可是编辑大大,我不太会写恋爱文,前两本书的恋爱都写得一般般。”

“写恋爱文得把你现实的经历拿出来,不要害怕暴露自己的恋爱史,这样才能写得有真实感。”

沟通新书的时候,编辑是这么说的,不过这番话却看得林觉哭笑不得。

如今时间已经来到了大半夜,窗户外头电闪雷鸣,风雨交加。

房子里的那只五岁的金毛犬贝贝正趴在林觉脚边呼呼大睡,时不时还放几个臭到让人怀疑人生的臭屁以向世界证明自己的存在。

看到这只公狗翻了个身,似乎又打算放屁时,林觉看着狗子的屁股,思考起了自己在写作方面的缺憾问题。

说起来,林觉身为一名作者,天生就是有着缺憾的。

尤其是在描写恋爱与女主角的方面,他怎么都写不出那种甜中带酸,酸中有甜,还略微带着那么一点儿青春苦涩的感觉。

这其中的原由也很是简单,因为林觉是一位单身狗。

不,这么说并不对。

单身狗,还不足以形容这位作者的牛逼之处。

严格来说,林觉是一个母胎诞生至今,二十六年以来都没有交过女友,甚至就连跟女生对话都不敢的“单身帝皇”。

在脑子里想起“单身帝皇”这几个字的时候,坐在电脑桌前的林觉忍不住把腿一翘,摆出了一副“我真牛逼”的姿态。

之所以二十六年以来都没有交过女朋友,并不是林觉的要求太高所导致的......好吧,前期他的要求的确挺高的。

十八岁左右,林觉理想中的女友必须得长得漂亮,身材得好,知书达理,温柔体贴,喜欢打游戏,能跟自己玩到一起才行。

二十二岁左右,林觉理想中的女友长得不一定要那么漂亮,身材好点,知书达理,温柔体贴,能包容自己的喜好就行。

而到了现在二十六岁左右,林觉理想中的女友只要求是个能过日子,不会阻碍自己打游戏的女性即可。

但哪怕已经在恋情方面放低了各种标准,林觉至今为止却依然没有遇到半个让自己心动的女性,当然更没有对他心动的女性。

尤其是在一年前辞去了医生的工作,回到家里全职当了网文作家后,他的社交圈子更是一下子坠入谷底,几乎变成了“查无此人”的状态。

所以,林觉属于标准的不解风情臭直男,这么一个不解风情的家伙,又怎么能在小说里把异性写活呢?

算了,想这些也没用......继续写下去再说吧。

说不定我在写这几本书时候忽然脑子开窍了?一下子变成了一个能疯狂对读者发糖和发刀子,然后被读者奉为神明的大神?

带着诙谐的心理安慰了自己一番后,林觉继续着手于剧情的描写与背景设计之中。

《我的大小姐不可能这么可爱》,如今呈现在林觉电脑上的稿件名称就是这个,是一部风格轻松幽默,以校园为舞台的小说,讲述男主角靠着系统不劳而获随意捕获少女芳心的故事。

在这本《我的大小姐不可能这么可爱》里头,负责担当第一女主角的是一位年纪轻轻的美少女,名字叫宫明月。

设定之中,宫明月不但容貌秀丽,身材窈窕,家世渊博,而且独立自强,头脑极好......简单点说就是玛丽苏女主。

现实里自然是找不到这样的人,不过小说嘛,就是为了弥补现实的遗憾而写的,所以就无所谓了。

此时,林觉在写的是书里的第一幕,也就是女主角在自己房间里看书,顺带介绍背景和世界观的一幕。

伴随着午后的阳光照入少女的卧室,一大清早便起床阅读文献的宫明月伸了个懒腰,以一副不那么雅观的姿势坐在椅子上

她将穿着黑色丝袜的修长双腿曲起,没有穿鞋的纤细脚尖一晃一晃,看起来十分可爱。

当然,宫明月本身也拥有人偶般漂亮的容貌,她那乌黑的刘海披落在雪白的额头上,长长的秀发随意地披散在身后,看起来非常洒脱,就像少女本人那样。

.......不错,干劲来了。

写到这里,林觉微微一笑,打字的速度也快了不少。

不是他自夸,虽然林觉没有谈过恋爱,但在描写美少女的方面还是有点本事的,读者群里的群友们都在这方面好评如潮。

话说这两天都没在读者群里露面了,那群老色批们肯定很想我吧?

顿时,林觉撇了撇嘴角,然后继续打起了字。

正当宫明月看着书时,她忽然感觉上方传来一阵奇怪的目光。

于是少女也本能地抬头朝房屋天花板看去,那只散发着好奇神情的瞳孔扫向了世界之外的那个人。

世界之外的那个人?噗!哈哈哈,好像说得她能看到我似的。

看着屏幕里头自己码出来的字,林觉不由得露出了调侃的笑容。

这段文字有什么意义吗?好像没有,总之就是写着玩,写完后删掉就行了。

于是他接下来随手写道:“正在看着书的宫明月察觉到不对后,便随手拉开了她书桌的抽屉,抽屉里连接着另一个世界,穿过去就能看到世界的真相......”

坦白说,林觉在写这行文字的时候,恰好看到了自己书桌边上放着的一本《哆啦A梦》。

里头的那只未来机械猫就是通过抽屉进行时空旅行的,所以就顺手写了进去。

哐当!当就在他刚刚停下键盘的瞬间!面前书桌正中的抽屉却忽然从里头打开!一个窈窕的身影从里头掉了出来!

哎?哎哎哎哎哎哎!

伴随着一阵闷响,坐在书桌前的林觉被那个忽然出现的身影撞倒在地,两人一起滚到了地上,也将一旁正在睡觉的金毛犬贝贝给吓得跳了起来。

“你......你是什么人?”

当林觉勉强从地上爬起后,他却看到一位容貌秀丽的少女正用惊讶的目光看着自己,眼神中闪烁着难以置信的神情。